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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关于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中丹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指导原则,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各项目成立招生工作组,由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考核,给出成绩。各项目和学院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四、复试资格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1、参加2021年12月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2、初试成绩要求:满足上述分数线要求。 3、学生本科背景符合中丹项目要求(见“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录取。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邮件通知,请及时查看=收招生系统中填写的邮箱,并加入邮件通知中的微信群。 五、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具体要求见《中丹学院2022年硕士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六、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1、面试时间:由各项目自定,拟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2、复试方式:远程视频复试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使用平台:科技云会和腾讯会议系统 3、复试内容 考核形式:各项目复试采取口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的听说和交流能力。考核形式包含英文自我介绍、文献翻译和口语问答等,具体由各项目自定。占复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考核: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灵活运用程度以及实际动手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占复试成绩的70%。 同时,在专业知识考核中,同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复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4、纪律要求: 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签定《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遵守报考复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诚信参加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笔试试题及材料、面试问题等发给与本人考试无关的人员;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严禁使用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考试违规处理,且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学院将组织政策说明会,并和所有复试考生进行系统和网络测试,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七、录取相关规定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2、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各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1。 3、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根据专业的招生指标由高至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4、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纸质报告寄至中丹学院(邮寄地址后续通知)。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5、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4) 在网络视频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者。 (5)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6、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接收安排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7、达到中丹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外校调剂。 八、其它事宜 1、考生应提前准备独立且安静的环境、复试所需要的电脑、视频音频设备、网络会议软件、流畅的网络连接。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九、监督方式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设疫情期间的监督举报邮箱:gjdw@ucas.ac.cn。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上邮箱反应,由学院招生部门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十、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地址:https://sdc.ucas.ac.cn/ 中丹学院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庄3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 中丹大楼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sdcinfo@ucas.ac.cn 咨询电话:010-69672988-6002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 复试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参考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