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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国科大关于加强硕 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中心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议,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的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2023 年中心拟招收学术型硕士 15 名左右、专业型硕士 17 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3 名),以上级单位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我中心(一区招生单位)的 考生,学术型考生凡达到 2023 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均有资格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凡达到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进入复试分数线 的,均可参加复试;专业型考生复试与录取比例在 1.5:1 左右。复试分数线如下: 三、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4月2日13:00(请复试考生务必准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3:00-16:00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考核等。相关要求见复试规程。 2. 报到地点:中科院信息化大厦1501会议室。 3. 面试时间:4月3日,具体安排以考生报到时通知为准。 4. 体检时间:4月4日上午8:00,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注:保持文档的格式不变,所提到的附件可以在中心网站上下 载) 1. 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如准考证丢失,可凭借网报时 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考网报系统自行下载);退役大学生 士兵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 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非应届生可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 章); 3.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1); 5.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2023硕士招生复试表》(见附件2);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 盖章并密封); 7. 考生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若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可享受加分 政策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每个考生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以考生姓名+复试材料命名,于3月30日前发送至edu@cnic.cn,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凡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录取。 五、 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复试主要包括笔试简答和现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素质和能 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1. 笔试简答题: 简答题是考官面试时的重要参考材料,答题时间为 1.5 小时。简答题主要考核考生对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卷中各题目的专业侧重点有所不同,考生需尽力作答,也可根据报考的方向有侧重点的 进行回答。注: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此环节,复试资格自动取消。 2. 综合面试 : 每个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为 15 分钟左右。 查阅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以往的学习情况及成绩、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 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 行了解。 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过程中,主要考核如下几个方面: (1) 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2) 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研究兴趣; (4) 举止、表达能力; (5) 协作性、责任感、事业心、纪律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面试计分采取百分制,60 分为及格。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给分,取平均值为考生得 分。 六、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 分及格。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素质和能力成绩×4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等)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 绩。 七、专项计划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方式与成绩折算方法与其他考生一致。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到中心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原则 各组考生将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须经中心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及格; 2. 体检不合格; 3. 政审不合格; 4. 录取成绩不及格;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 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中心网页上公布。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 3 天内向中心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 出书面申诉,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中心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调剂录取 我中心 2023 年不接收第一志愿非我中心的调剂考生。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但未被我中心录取的考生,可以进行调剂,研究生 教育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配合完成调剂工作。 联系电话:010-58812234、58812282 纪检审邮箱:jianshen@cnic.cn 纪检审监督电话:010- 58812292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东升南路 2 号院中科院信息化大厦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研究生 教育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