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补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 来源: | 【 大 中 小 】 | 【打印】 【关闭】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对考生复试、政审等综合考核,经我所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莫旭洋等2人通过复试被拟录取为大气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初试总分 | 初试加权分 | 复试平均分 | 复试加权分 | 最终成绩 | 拟录取结果 |
1 | 144303058000066 | 莫旭洋 | 男 | 365 | 43.80 | 85.2 | 34.08 | 77.88 | 拟录取 |
2 | 144303058000054 | 程宝洋 | 男 | 367 | 44.04 | 79.1 | 31.64 | 75.68 | 拟录取 |
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10-82995021,邮件地址:spy@mail.iap.ac.cn) 。大气所纪检电话:82995011。 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另行通知),并于4月24日前邮寄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1号中科院大气所,收件人:张巍,电话:010-82995493,邮政编码:100029。 如发现考生本人材料虚假、严重违法违纪等情况,我所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