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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分数线 单科、总分均达到以下复试线要求都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4 月 1 日 2.复试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865 号,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思源楼(5 号楼) 3.复试流程: 3 月 26 日-3 月 27 日 网上系统填报信息及网上电子资料提交(具体登录方式详见通知邮件,预计 3 月 26 日发出,请及时查阅邮箱。) (1)下载并填写《2026 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个人情况表》,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本科成绩单(汇总在一份 PDF 文件中,文件命名为“(1)XX(姓名)-个人情况及成绩单”);(如因特殊原因暂无法开具成绩单,经招生部门确认,可先暂提供成绩单复印件或截图,最晚于 4 月 15 日前补充提供)。 (2)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本学期注册有效)扫描件(汇总为一份 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2)XX(姓名)-身份证明”); 非应届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汇总为一份 PDF 文件中,
文件命名为“(2)XX(姓名)-身份证明”); (3)本人获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为一份 PDF 文件中,文件命名为“(3)XX(姓名)-获奖证明”); (4)下载并填写《政审表》(须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汇总为一份 PDF 文件中,文件命名为“(4)XX(姓名)-政审表”);(如有特殊情况,经招生部门确认,最晚于 4 月 15 日前邮寄提供) (5)下载并由本人签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汇总为一份 PDF 文件中,文件命名为“(5)XX(姓名)-复试承诺书”) 以上资料纸质版原件请按顺序整理后于 3 月 30 日现场报到时一并提交。
3 月 30 日-4 月 1 日 现场报到、分组面试、公布结果、确定导师 参加面试时,建议各位考生随身携带证明材料的原件(例: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如有)、学位证(如有)、各项等级证书等) 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以上时间为暂定安排,实际以现场通知为准。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面试:专业能力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二)复试内容: 1. 专业能力面试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以及心理素质考核; (2)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3.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能力,并考查学生对语言知识的掌握情况。英语测试贯穿在专业知识测试中,考查形式为现场阅读一段英语科技短文并翻译成中文。 4.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约为 20 分钟。
五、拟录取规则 1.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占比如下: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专业考核×90%+英语考核×10% 2.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 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计算和汇总考生的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根据当年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纳入拟录取名单。若最后名次录取成绩相同,则根据复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根据初试成绩中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在初试或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考生。
结果由研究生部负责在网上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2010]2 号)要求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2.补充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865 号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5 号楼 708 室,张老师收,邮编:200050(电话:021-62511070-5708),邮寄仅限使用顺丰快递。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公告栏内通知,及时查看邮件信息,并保持手机通畅。如因考生个人提供相关联系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4. 和相关高校联培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见我所网站。 5.复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 021-62511070-5708 张老师、021-62511070-5710 练老师 E-mail:yjs@mail.sim.ac.cn
八、监督 复试过程中考生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可联系研究生部:021-62528319(电话) yjs@mail.sim.ac.cn(邮箱),监督审计处:021-62511070-5812(电话)、 jb@mail.sim.ac.cn(邮箱)进行举报。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26 年 3 月 23 日 |